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

父母與子女的關係

創巴仁波切
父母與兒女需要努力於彼此的親子關係。如果在孩子出生的那一刻之後,父母並不把兒女視為賓客,那麼他們將開始把子女視為自己的財產。以此種對待方式,你將失去與你的小孩適切關連的寶貴機會。當小孩長大以後,你會覺得是你的財產、你的領土,增廣擴大了,而非感覺你的客人順利成功。

把兒女視為賓客,意味著你欣賞他或她作為一個朋友,一個客人,不是一個寵物,也不僅僅是「我的兒子」或「我的女兒」,而是一位有自己獨立主張的朋友。理想地說,對這位特殊的眾生、你的孩子,決定接受你作為她的父母,你應該感到榮幸。通常情況下,父母對子女期望殷重,而不以為孩子有如賓客、可以自己作決策。如果客人決定明天要離開,你應感謝客人的造訪;「我們希望你喜歡這裡。我們還可以為你做些什麼?我可以為你叫一部計程車嗎?或幫你訂機票呢?」如果你可以這麽做,這是很美好的。客人也許會一次又一次地回來、接受你們的盛情款待。


摘譯創巴仁波切新書《工作、性、與金錢——在注念之道上的現實生活》(Work, Sex, Money - Real Life on the Path of Mindfulness)「家庭的業力」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