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.... 下一階段或許是(六度之中)布施度更深層的形式,是隨時樂於與他人分享自己的經驗。這是件相當棘手的事,因為其中也存在一種危險──你會想將自己學得的拿來教別人。這個問題相當微妙,你透露某些事,部分原因可能因為那是你願意討論的話題;也可能是它讓你覺得很刺激,因為你對那些問題知道得比別人多,想要炫耀一番。這確實有些難以處理,不過,將你的成就──不論任何一種──以語言的形式傳遞給他人,卻是自我發展的唯一方法。這尤其適用於為人師表者,對程度高深的老師而言──實則對於所有老師莫不如此──不單是他個人求得學問就算了事,還必須將它傳授給人以發揮學問的效用,且不能心存任何圖報的念頭。這就是所謂的法布施──將所學不斷地給出。
誠然,你必須當心別將禮物送錯人。舉例來說,如果一個人並不很想聽你的經驗,尤其是與禪修之類有關的,你就不應繼續滔滔不絕下去,因為再說下去就不是布施了。對於這個人,或許你該給他的不是「法」,而是別的東西──我們必須以機智、清明與智慧來判辨,也就是智慧波羅蜜多必須應付的問題。然而,整體說來,如果我們想獲得什麼,就必須有所付出──一連續轉換的過程於是產生。
在西藏有一項傳統,如果你想向上師求法或請求指導,通常你要送禮物給上師;不過,我並沒有要向各位聽眾收費的意思。這樣做的涵義是,當你想要得什麼時──「我想要獲得法教,我要瞭解某件事……」──你也必須給出些東西。另一層的意義表示,你並不是個徹底的貧士,須要依賴別人、受人屈辱,因為你只想得到幫助──而是你也有好東西可以給別人。
在西藏佛教傳統中,每當有人要去印度譯經或向印度大師求法時,他們要先花上兩年左右的時間在西藏各地籌措黃金──他們一定要先供養上師之後再接受教導。此舉的重點在於,雖然法教的價值並不能以物質的財物來衡量,但是我們仍必須認清它的珍貴。我們還必須準備好付出某些東西,其中最重要的一件當然就是「自我」──我們最貴重的、最值錢的財富,但必須將它給出來。
有許多特殊的修法,譬如西藏傳統中的大禮拜,一個人必須先做十萬次大禮拜後才能開始更進一步的禪定修習,這與佛教瑜伽的修法有關。大禮拜的觀念就是給出來、降服、敞開──一種出空的過程,或是為了可以收受先行準備空器的工作。你得先將一個裝滿的杯子打開、倒空,那就是你必須先提供的,然後才能接受那些具完整價值、完美素質的東西。
對老師來說,那當然也是非常重要的;而我可以斷言,我們都是不同方面的老師,我確信每一個人都可以在不同層次上教導別人。不過,老師也必須隨時準備向學生學習,這點是極為重要的;否則,學生就無法真正有進步,因為就某一方面來說,老師會過於專注在如何使學生接受他的自我膨脹,想要製造另一個自己,而不是幫助學生發展他們個人的潛能。所以,老師也必須向學生學習,這樣,師生之間才可以產生和諧互動的關係。交流不斷地進行,當你在教學生的時候,他們不會對你感到厭煩,因為你也在進步,時時都增加不同的、新的東西,教材永無匱乏之虞。我們甚至可以將它應用在技術性的研究或教學方式上,可以是數學、科學或不論什麼學科。假如老師願意向學生學習,學生也會變得熱心付出,這樣,真誠的愛與溝通即可建立起來,這就是最偉大的布施。
我們可以從佛陀的生平中看出,他從不以一種高高在上的權威姿態來教人,從不使用他是佛陀──一位證悟者──的權威,他教導別人時從不說:「你錯了,而我對了!」雖然有時他用自己辨識的智慧指點出這條路是對的而那條路是錯的,不過他永遠鼓勵弟子們要互相討論。弟子們對他的教學也總有所貢獻,而他經常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與弟子們溝通,並且問特殊的問題:「是這樣嗎?或不是這樣?」由弟子們加以判斷後,他再說「是」或「否」;不論答案是肯定或否定,他接下來都會加以闡述,如此產生了一個連續的施與受的過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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